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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保健品何时才能正式“入场”呢?

中国食品产业网 (2008年5月5日15:08)
性保健品何时才能正式“入场”呢?


  以性保健品商店为例,如果要开店,首先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许可证;如果该店同时还想经销避孕套、避孕药等,则须向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申请避孕药具经营许可证;如果还想经销调节性功能的药品,还须向药监部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这就是说,工商、计生、药监等部门都对性保健品商店负有监管责任。

  再看保健食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此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为“食”字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发证,但流通和销售等环节却由卫生部门检查和监督。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谁发证谁监管”,卫生部门不是发证机关,只有在接到举报后才能去查处违规的“食”字商品,却没有对市场进行日常检查的权力。手握这个日常监督权力的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但该部门的监督范围仅限于“药准字”产品,对绝大部分顶着“食准字”帽子的性保健食品,并没有权力查处。

  据了解,为规避风险,几乎所有性保健品商店在工商部门注册时都将经营范围写成“计生用品”,计生部门当对这些商店承担主要的监管责任。可问题在于,绝大部分性保健品商店出售的商品,又远远超出了“计生用品”的范畴。

  这种监管体制的直接弊病是,一旦某个产品出了事,管理部门可以相互推诿,为自己免责。而且还为不正当执法留下了空间,容易孳生腐败。“你看,城市中不正规的保健品店如雨后春笋般成长,养活的只是店老板吗?”朱琪说,很多部门都有权查处。怎么查?罚款了事!而这种款项有多少是进了国库的?

  ■规范才是正途拿“入场券”需加紧科研

  据国内一项针对40岁以上人士的调查显示,1000名被调查者中,60%多的人表示需要性保健品。“性保健品的社会需求太大了。”朱琪说:“一位有身份的老人为什么偷偷摸摸地去街边的商店买性保健品?因为有需要。但当前的形势下,他能买到什么?掺杂着‘伟哥’(西地那非)的所谓中药。这是明目张胆的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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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fio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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