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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食糖储备2008年4月第2次收储的通知

中国食品产业网 (2008年4月21日17:06)
关于国家食糖储备2008年4月第2次收储的通知
  关于国家食糖储备2008年4月第2次收储的通知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下达2007/2008榨季国产糖收储计划的通知》(发改经贸[2008]11号)和《关于启动第二批国产糖收储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08]431号),以及商务部2008年第1号、第16号公告和《国家食糖储备2007/2008榨季国产糖收储交易注意事项》要求,现将2008年4月第2次国产糖收储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身份和技术确认

  请按照《国家食糖储备2007/2008榨季国产糖收储交易注意事项》有关要求办理。收储交易会员请于2008年4月21日上午9-11时,参加有关统一测试。

  二、挂牌数量和交易时间

  (一)挂牌收储数量为1万吨(详见附表)。

  (二)2008年4月22日9:00时收储交易正式开市,9时30分进入30秒倒计时阶段,倒计时开始后30秒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全场自动成交。如果交易进行到17时还未最终自动成交将停盘,停盘时各标的出价最低的为成交方。

  三、保证金和手续费

  (一)参加收储交易的会员,请于4月21日12时前,根据预计交储食糖数量按100元/吨将保证金汇到以下帐户:

  收款人全称: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人帐号:137201516010001019

  收款行电子联行号:306100005006

  收款行全称:广东发展银行北京王府井支行

  查询保证金是否到帐,请与华储市场联系,电话:(010)58931209、58930853。

  (二)交易过程中,如供货方保证金不足,将不能发出“邀约”指令。

  (三)成交后,华储市场分别向成交双方一次性暂扣100元/吨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合同履约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无利息)。

  (四)华储市场按10元/吨分别向成交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

  二00八年四月十七日

文章编辑: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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