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布置,巢湖市积极开展了亚硝酸盐使用管理“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出动执法人员1908人次,检查食盐批发和零售点7995户,食盐使用单位185户,监测食盐碘含量及亚硝酸盐样品329份,立案查处涉盐案件6起,查获私盐及不合格盐391.5公斤。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亚硝酸中毒事件,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精心布置,强化督查。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印发“百日整治”专项行动通知,该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会议,专门部署了专项活动工作。各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直相关部门也迅速落实通知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积极布置各项工作。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在开展中高考、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督查时,将亚硝酸盐使用管理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内容督查。日前,由副市长冯克金带队,市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农委、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督查。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监管。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全市18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生产严格监控,确保添加剂监管制度的落实。督促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亚硝酸盐“专人进货、专库存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制度。并实施动态监管,及时更新了备案内容;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的制度建设,组织了“食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应急处置联合演练”,提高食品安全突发案件应急反应能力。在流通环节,全面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清理工作,要求经营者除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证照外,还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督促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销售台账制度,严防亚硝酸盐流入餐饮消费单位。在食盐专营管理和消费环节,盐务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升食盐市场监管水平,专门统一购置了亚硝酸盐试剂便于整治工作开展;卫生部门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类餐饮单位,特别是集体配餐单位以及学校、企业和建筑工地食堂不购买、存放和使用亚硝酸盐及其它来历不明的非食用盐类物质;盐务和卫生部门先后两次由开展了亚硝酸盐使用管理专项整治联合行动,重点涉及市区各大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单位学校食堂、夜市排档、食品加工用盐单位、卤菜店及豆制品加工作坊等;同时加强食盐碘含量及亚硝酸盐样品检测,监测样品329份,合格率为100%。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巢湖食品安全网》、《巢湖食品安全动态》等平台,大力宣传“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成果,报道典型案例,普及盐业安全知识。无为县和庐江县专门制作了关于亚硝酸盐的正确使用和危害、合格碘盐的使用常识生活专题片,在电视上连续播放。全市各级各部门多渠道多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共散发各类宣传材料7700份,做到报纸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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